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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范本)

发布时间: 2024-06-24 作者: 杏彩体育官网

  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有成都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2022年修订版),如有需签订租赁合同的小伙伴可以下载使用。

  1.本合同范本,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

  2.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当事人应当出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同时,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屋有关权属证书或证明文件。房屋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产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3.住房租赁企业以自己名义出租房屋的,应当作为出租人;住房租赁企业代理房屋权利人出租房屋的,房屋权利人作为出租人,住房租赁企业作为委托代理人。

  4.经由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合同,应当即时办理网签备案。网签备案应当使用本合同范本。

  5.出租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承租人尽到提示义务。承租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6.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之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允许超出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允许超出二十年。

  7.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成办发〔2017〕53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出租住房的,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允许超出2人,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能低于4平方米(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本合同约定的居住人数等内容应符合这一规定。

  8.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别的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真实的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9.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出租房屋的详细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做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0.双方当事人能够准确的通过真实的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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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存量闲置房屋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后约1470(套、间),主要分布在武侯区晋康街289号、吉福南路293号、百锦路111路、金花桥路258号等多处。

  成都双凤桥TOD项目坐落于3号线双凤桥地铁站旁,将实施近3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成都新都区三河保障性租赁住房建成后可为新都区提供1800户保障性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14.75万平方米。

  成都郫筒街道保障性租赁住房毗邻红光大道以及成灌快速铁路线,周边有公园、学校等,交通便利。

  成都房屋备案号可以在天府市民云app或者成都住建官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前往房产中心查询窗口、自助机线下查询。

  成都简州新城保障性租赁住房位于东部新区简州新城核心区域龙马湖CAZ片区,本项目为公寓类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建筑。

  成都绛溪南配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位于东部新区三岔镇绛溪南核心区,三岔地铁站东侧,汇流南路南侧。

  成都双流区东升双巷社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位于东升街道双巷社区4组,共建4栋住房,合计房源1410户。

  成都天府租赁码查询步骤来啦,进入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点击“住建蓉e办”,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专栏,在“资格申请”界面进行查询。

  成都崇州经开区明湖组团保障性租赁住房拟建设在崇州市消费电子产业园内,建成后约可供给保障性安居用房695户。

  邛崃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拟建设在天新产业功能区,用地面积约35亩,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及配套附属基础设施。

  成都金牛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蜀景花苑改建项目在西华街办兴盛社区,改造面积约65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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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成办发〔2017〕53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出租住房的,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允许超出2人,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能低于4平方米(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本合同约定的居住人数等内容应符合这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