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1-04 作者: 绿植租赁
证券代码:601086证券简称:国芳集团公告编号:2024-053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合同主体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州国芳百货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州
国芳”)与兰州国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芳置业”)签订《租赁经营合
同》,承租其位于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30区上海路以东、昆明路以南国芳万和
城B1幢的商业地产,租赁建筑面积约27,643.14平方米,租赁期限20年。本次
变更仅涉及合同签约主体变更,除此之外,原合同中其它条款和条件保持不变。
●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合同主体变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进商业战略
布局,拓展甘肃省内河西市场,逐步扩大市场占有率,以全资子公司兰州国芳租
赁关联方国芳置业位于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30区上海路以东、昆明路以南国芳
万和城B1幢的商业地产,投资建设金昌国芳购物广场,租赁建筑面积约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
司租赁关联方商业地产投资建设金昌国芳购物广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上
述关联交易详情请见2024年4月13日、2024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公司子公司租赁关联方商业地产投
资建设金昌国芳购物广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2023
兰州国芳成立兰州国芳百货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金昌分公司负责经营金
昌国芳广场项目,并于2024年5月24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2024
协议》,将原《经营租赁合同》中兰州国芳的权利义务由兰州国芳金昌分公司全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为快速推进金昌国芳广场项目开业运营,根据公司
内部架构调整及业务整合需要,进一步明晰合同履约主体,保证公司在河西地区
经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拟由兰州国芳新设全资子公司负责经营金昌国芳广场项
目。有鉴于此,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拟将金昌国芳广场项目原经营主体兰
子公司金昌国芳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拟设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次变更仅涉及合同签约主体变更,除此之外,原合同中其它条款和条件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为兰州国芳之全资子公司,故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业务主体及架构的调整,不存在别的变更情形。因此,本次变更事项属于公司
正常的经营活动,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对公司生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关联交易合同主体变更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辉阳先生、张辉女士回避表决,
议案经出席会议的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7票,其中赞成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关联交易合同主体变更的议案》,认为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
确定,变更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企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合同主体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予
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所涉及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业务主体及架构的调整,不存在别的变更情形。因此,本次变更事项属于公司
正常的经营活动,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未来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利益的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国芳集团盈利能力平平,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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