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1-11 作者: 绿植租赁
标的坐落闽侯县上街镇源江路156号,租借总建筑面积约为3027.47㎡,其间一层商业店面面积约为818.68㎡,二层商业店面面积约为1063.53㎡,三层商业店面面积约为1145.26㎡。商业店面坐落1#楼、2#楼,均为钢混结构楼宇,楼宇外墙面为石材,一层店面高4.5米,二层店面高3.5米,三层店面高3.5米;水、电管到位,消防、通讯等配套设备到位,室内有独立卫生间,无二次装饰,竣工时刻为2020年,土地运用权类型为出让,用处为商服,方案全体租借。
第1年至第4年租金按拍卖成交价核算,第5年起,每年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加5%。即第1年的前6个月免租,后6个月和第2、3、4年租金均按拍卖成交价核算。第5年租金在第4年基础上递加5%,第6年租金在第5年基础上递加5%,以此类推。租金按季度缴交,先交后用。
拍卖金额仅为租金金额(不含税价),不含承租人应另行承当的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税费等其为实施运用承租标的而应当支付的一切费用。
商业用房物业费依照现在该项意图前期物业合同约好,由承租人向福州市京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闽侯分公司缴交(前期物业合同约好优惠后商业用房2元/平方米/月),承租人需准时交纳相关物业费。福州市京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闽侯分公司服务期满或离场后,承租人再依照新聘物业服务合同确认的收费规范,向新聘的物业公司缴交物业费。
承租人应依照方案要求从事经营活动,且不能够从事国家及地方政府明令禁止的职业,一起应依法展开出产经营活动并契合相关消防、环保等要求。
注意事项:本次租借房产已完结总登,不动产挂号证明尚在处理中,是不是满意竞买人(意向承租人)运用需求,由竞买人自行判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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