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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调查 河南信阳淮河生态廊道绿化林为何屡遭砍伐

发布时间: 2024-10-11 作者: 杏彩登录测试网址

  11月29日下午1时30分左右,位于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长台关乡余寨村淮河岸边的生态廊道绿化林,再次遭到周边村民的砍伐。护林员晏文德告诉长城新媒体记者:“我刚刚吃过午饭在林场巡视,猛地发现有人砍树,我一边大喊一边打电话报警,砍树的人急忙开车逃走了。”晏文德说,自10月3日以来,这片位于淮河岸边的近1000亩林场多次遭到砍伐,目前已经被砍伐了600多亩,被砍伐的各种树木上万棵。

  11月29日上午,记者来到了这片位于淮河北岸的林地。只见淮河岸边向外100—200米的范围,本来是由直径约20—30厘米的泡桐、杨树等树种构成的绿色长廊,现在绿色长廊已经被砍伐得断断续续,新近砍伐的树桩历历在目,有些被砍伐的林地经平整后种上了小麦,地里还残存着树桩。

  晏文德介绍,他们河南豫楚农业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林场有近千亩,沿着淮河北岸蔓延好几公里,土地是和长台关乡政府签订合同从余寨村、长台村流转而来。公司从2019年开始植树,种植的品种有泡桐、杨树、楸树,还有一些紫薇、大叶女贞、石楠等绿化苗木。

  10月3日公司护林员在林场巡视时发现,有10多人来林场砍树,他们询问得知,是长台关乡政府请的人在砍伐。公司负责人立即找长台关乡政府了解情况,乡政府称接到上级部门的通知,卫星图像显示林场有一部分占用了永久基本农田,必须限期整改,所以对这部分区域进行了砍伐。乡政府还给公司出了一份《伐树证明》,承认安排人员砍伐清理了公司277.63亩绿化林。

  余寨村干部也向记者介绍了砍伐的情况。他说,9月底区里、乡里召开了视频会议,村干部也参加,会议要求卫星图斑里的土地必须退林还耕,要在10月6日前完成,若无法按期完成,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乡政府工作人员和记者说,事先已经和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沟通,按每亩地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然后才请人去砍伐的。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说,他们事先不知情,3000元一亩的补偿也是后来说的,公司不能同意,因为怕被乡政府说成是“敲诈勒索”,乡政府支出费用有标准程序,必须找评估公司对损失做评估,才能确定补偿标准。他们要求乡政府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但乡政府始终没有落实。

  卫星图斑涉及的土地是277.63亩,为什么林场被砍伐了600多亩呢?乡政府工作人员说,他们只请人砍了图斑内的林地,其他是村民的自发行为,与乡政府无关。

  在余寨村,几个村民向记者道出了原委。原来村民已经有2年没有收到林场占用土地的租赁费了。村民曾经多次找乡里,要求要么给租赁费、要么退回承包地。这次看到乡里请人砍树,复耕的土地退给了原承包户,也就自发去砍原承包地上的树,收回土地耕种。就这样陆陆续续,共砍了共600多亩。

  “我们公司来这里种树,也是乡政府邀请的。”公司负责人晏先生对记者说,“2019年,长台关乡政府为了落实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全省生态廊道(沟河路渠)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主动和我们联系。当时这是一项政治任务,要求很急,乡政府在土地流转上给予了全力支持。”

  晏先生说,长台关乡政府和公司于2019年3月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约定:乡政府向企业来提供位于长台村、余寨村的流转土地2100亩(以实际流转面积为准);土地租赁期限从2019年3月至2049年2月底,共30年;前10年的土地租赁费由乡政府承担,从2029年开始,公司以每亩每年600元向农民交付土地租赁费。

  因为种树是政府的项目,乡政府负责土地流转,林场租赁的土地中是否有基本农田,公司当时并不清楚。公司实际租赁土地约1000亩,近5年来公司投入了数百万元用于购买苗木、林业机械和聘用工人,在淮河北岸建成了一条长约7公里、宽约200米的生态廊道绿化林。

  余寨村的村民向记者描述了当时流转土地建林场的情景,他们说“那时候土地必须得流转,谁要是不同意,就会被警察带到派出所。”

  长台关乡政府工作人员说,2019年,公司的确是应乡政府邀请参与当地生态廊道建设,该公司种树的土地是乡政府提供的,依据当时的政策,那些耕地能够适用于建设生态廊道绿化林。但今年卫星图片显示,公司有277亩林地占用了耕地,必须在限定期限内砍伐后复耕。这次砍树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是政策性的原因,可通过协商解决。

  晏先生认为,乡政府没有及时给村民发放土地租赁费,是图斑外林木被砍伐的根本原因。流转土地近5年来,长台关乡政府只向村民们支付了前3年的土地租赁费,后2年的费用始终没支付。村民们多次向乡政府投诉反映,但问题始终没得到解决。乡政府因为没钱支付村民租金,于是默许甚至鼓动村民砍伐公司的绿化林,以便收回土地。

  晏先生认为,按公司与乡政府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前10年的土地租赁费由乡政府承担,不能及时给村民租赁费的责任应由乡政府承担。

  但乡政府负责人却另有说法。他对记者说,那份协议的用途只是提供给公司申报国储林项目,并非真正的合同。双方本来准备签署一份8年的合同,约定前4年由政府支付地租,后4年由公司支付地租。按照这一个8年合同,公司应当承担最近一年的地租。现在公司没有按时支付,违约在先,才引起村民自发砍树,收回承包土地。

  晏先生说,公司没有签过8年的土地流转合同,8年合同的事,他是在砍树之后才听说的。乡政府负责人说,当时乡里开会研究过和公司的8年合同,乡政府的工作会议纪要中有记录,他找到后发给记者。记者也请他找到合同原件后,拍照发过来。

  余寨村干部提到了这个8年合同。他说,当初的土地流转协议是村民和乡政府签订的,涉及该村800多亩土地,租赁期8年,每年每亩地租赁费600元。村民没有和公司直接签订过合同,至于这8年的费用,乡里和公司是如何约定的,他不清楚。

  12月3日,乡政府负责人和记者说,乡政府已经筹集了资金,第四年的林场土地租赁费正在陆续发给村民,到12月4日,所有流转土地的村民都能收到租赁费。

  晏先生也在12月3日和记者说,这几天林场没有再遭到砍伐。乡政府也没有请第三方评估公司来评估损失。幸存的200多亩林地,公司是不是继续经营,需要看这件事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