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2-09 作者: 绿植租赁
“差人同志,有人租了我的钢板,迟迟不给结清租金,也不见交还,我置疑被欺诈了!”崔先生做建筑工地暂时硬化路面运用钢板租借生意,2月中旬,崔先生来到
本来,上一年9月份,孙某以做工程为由从崔先生处先后租借了140块钢板,付出30000元押金,并约好了每日租借费用。但是,后来孙某付出租金就像“挤牙膏”,每次都以许多理由搪塞。崔先生想去施工现场检查,孙某也是几次三番推脱,这让崔先生起了猜疑,挑选报警处理。
接警后,田户屯派出所民警贺万山带队马上打开侦办破案作业,将孙某传唤到案。经审问,孙某对自己伙同李某借租借之名实为转卖钢板欺诈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孙某到案后,李某迫于压力随后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查,孙某系曹县庄寨人,李某系东明县大屯镇人,两人各有债款。为了生意和还账,两人虚拟工程建设项目,先后从崔先生处租借了320块钢板,然后以“废品价”悄然转卖到济宁、曹县等地,本想等开再“换回”,没想到窟窿渐渐的变大。所以,他们两人又以相同的方法,从成武某钢板租借公司租借362块钢板转卖到东明等地。自2022年8月至本年1月,孙某、李某欺诈钢板总价值160余万元,贱价转卖不合法获利合计60余万元。这些钱被二人用于还账、付出部分钢板租金以及日常花销。